在“设计”视图中,您可以通过添加、编辑和删除 BPEL 元素以可视方式设计业务流程图。在“设计”视图中构造的图将自动生成符合 BPEL 2.0 语言规范的 BPEL 源代码。
缺省情况下,“设计”视图是在您从“项目”窗口的 BPEL 模块项目中打开 BPEL 源文件时被打开的。在“设计”视图中打开 BPEL 文件时,将在 BPEL 设计器组件面板上显示可用来构造图的元素。
如果要执行正向工程,请将元素图标从 BPEL 设计器组件面板直接拖放到“设计”视图区域。IDE 将自动生成与“设计”视图中的图对应的 BPEL 代码。如果要执行逆向工程,则您对源代码所做的修改将会在切换到“设计”视图时转换为图形表示的图。
在“设计”视图中打开 BPEL 文件:
使用 BPEL 流程图时,以下 IDE 窗口可帮助您设计图并在其中进行导航。在“设计”视图中打开 BPEL 文件时,如果没有自动打开这些窗口,可通过“窗口”菜单中将其打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