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PEL 设计器:添加活动警报元素

另请参见

活动警报元素用于指定在特定截止期限或时间段后调用的活动。

活动警报元素是在事件处理程序容器元素内创建的。因此,在添加活动警报之前,请确保事件处理程序容器元素已存在于 Process 或 Scope 元素中。

添加并配置“活动事件”活动:

  1. 如果尚未添加事件处理程序容器,请右键单击 Scope 或 Process 元素,然后选择“添加”>“事件处理程序”。
  2. 右键单击 "Event Handlers" 容器,然后选择“添加”>“活动警报”。
  3. 从组件面板中,拖动一个或多个将执行的活动并将其放到活动警报分支内。同时配置每个活动的属性。
    请注意,BPEL 设计器将隐式地添加 Scope 容器活动,以处理在指定的超时或截止期限后并发执行的活动。
  4. 要配置计时器,请在图中选择活动警报元素。
    “属性”窗口将会显示活动警报属性 (Ctrl-Shift-7)。
  5. 在“属性”窗口中,从“警报类型”下拉列表中选择以下某种期限类型:
  6. 在“属性”窗口中,单击省略号按钮 (...) 并按照选定的警报类型来指定时间。
  7. (可选)按照上述方法,添加一个或多个活动警报分支。
另请参见
添加事件处理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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